福州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
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成果评选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为规范福州市工程建设行业质量管理小组(以下简称QC小组)活动成果的评审和推荐工作,引导QC小组活动的健康发展,保护和调动广大建筑从业人员参与QC小组活动的积极性,鼓励广大建筑从业人员积极参与质量创新和持续改进活动,依据中国质量协会《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准则》(T/CAQ 10201-2020),结合我市建筑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2 福州市工程建设优秀QC小组活动成果表彰是市级行业奖项,表彰等级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胜奖成果。
1.3 优秀QC成果每年评选表彰一次。
1.4 优秀QC成果的评选表彰工作由福州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负责组织实施。
2 评选范围
凡属福州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会员单位在本省内所取得的成果均可参评。
3 评选条件
3.1 QC成果的时段为申报当年或上一年度的成果。
3.2 QC小组遵循PDCA循环开展活动,活动过程真实,成果报告按活动程序进行总结。
3.3 成果经小组所在企业质量管理部门确认并有认证材料,在本行业有一定的应用和推广价值。
4 申报方式和申报资料
4.1 由施工企业自愿申报,施工企业应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将成果申报资料送至福州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
4.2 QC成果申报资料如下:
(1) 福州市工程建设QC小组活动成果申报表(附件1)。
(2) 申报成果目录表(附件2)。
(3) QC小组活动成果报告,双面A4打印,简单装订,并报送电子版材料。
(4) QC小组注册登记表、课题注册登记表及成果认证表(附件3、附件4、附件5),与QC小组活动成果报告合并装订。
4.3 对申报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或逾期申报的QC成果,福州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有权拒绝接受申报。
5 成果评委
5.1 QC成果采取多人评分制,每个成果的评委不少于3人,由福州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从协会QC专家库中选取。
5.2 QC小组活动成果评委应具有全国QC小组活动推进者资格、全国工程建设QC小组活动推进者资格、福建省QC小组活动推进者资格中的一种或多种,且具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实事求是,能严格按照评审原则进行评审。
5.3 QC小组活动成果评审的公正性应接受公众监督。
6 成果评审
6.1 QC小组活动成果评审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评审标准”对QC小组活动的真实性、科学性、有效性和先进性进行综合评价。
6.2 QC小组活动成果评审由成果资料评审和发表评审两部分组成;
6.3 成果资料评审:
(1) 评委按照QC小组活动成果资料评审标准(附件6、附件7)对成果资料评分,同时形成书面点评意见。
(2) 各评委评分平均值为成果资料评审最终得分。
(3) 资料评审低于60分的成果予以淘汰。
6.4 现场发表评审:
(1) 根据资料评审得分排名,协会选取一定数量的成果进行现场发布。
(2) QC小组按文件通知参加QC成果现场发布会,并在指定时间集中抽签决定发布顺序。
(3) QC小组以多媒体投影方式发表成果,需要时可展示实物。每篇成果发表时间为13分钟。10分钟响铃提示;13分钟再次响铃提示时,发布人终止发布
(4) 现场发布会评委由六人组成,其中一人为协会分管副秘书长,另外五位评委来自不同会员单位。每篇成果由除分管副秘书长以外的五位评委打分,评委遇本单位成果时自动回避,由副秘书长递补参与评分;五位评委打分有异议时,由分管副秘书长释疑协调并确定评分。
(5) 评委按QC小组活动成果发表评审标准(附件8)进行打分。
(6) 去掉五个评委评分中的最高分、最低分后,其余三个分数的平均分为成果现场发布最终得分。
6.5 成果排名和奖项等级确定
(1) 一等奖成果从参加现场发布评审的成果中产生,其排名由成果的资料评审分加现场发布分决定。
(2)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成果数量分别约占成果总数的15%、30%~35%、40%~45%,优胜奖数量视情况确定。
(3) 一等奖以外奖项的成果排名由资料评审得分决定。
6.6 表彰
(1) QC小组成果现场发布设立最佳发布人奖和最佳幻灯片制作奖,由现场发布会评委商议确定。
(2) 对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胜奖的小组,由福州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发文通报表彰。
(4) 福州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择优推荐获奖QC小组参加上级优秀QC小组评选活动。
6.7 处罚
(1) 对QC成果存在弄虚作假骗取奖项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所获荣誉,视情节严重情况予以通报批评。
(2) 成果在资料评审阶段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成果直接得零分,经协会组织专家复核后,予以淘汰。
1) 成果抄袭;
2) 成果未按规定格式进行整理;
3) 其他明显问题。
7 附则
7.1 凡申报福州市“榕城杯”优质工程的项目,应积极开展QC活动,并获经福州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评审的QC成果奖。
7.2 本办法由福州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负责解释。
7.3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附件:
1. QC小组活动成果申报表
2. 申报成果目录表
3. QC小组注册登记表
4. QC课题注册登记表
5. 质量管理小组成果认证表
6. 问题解决型课题成果发表评审表
7. 创新型课题成果发表评审表
8. QC小组活动成果发表评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