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
榕建质协[2021]16号
关于申报福州市2021年度第二批房建、市政“榕城杯”优质工程奖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福州市“榕城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规定,市工程质协决定开展2021年度第二批房建、市政“榕城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
二、申报需提供的资料(所有资料均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房建:
1、创建“榕城杯”竣工核查登记表(房建)
2、建筑施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3、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4、监理评估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5、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4统表)
表B.O.1—1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表B.O.1—2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表记录
表B.O.1—3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使用功能核查资料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表B.O.1—4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6、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价表(国标GB/T50375-2016)P67(表10.2.5)
7、应提供省或市级创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的资料(如有重大安全、质量事故,须告知)
8、消防验收报告
9、参加QC发布会获奖文件
10、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11、电梯(使用标志、合格证、检测报告、特种登记证)
12、U盘
市政:
1、创建“榕城杯”竣工核查登记表(市政)
2、建筑施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3、监理评估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4、福建省市政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5、应提供省或市级创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的资料(如有重大安全、质量事故,须告知)
6、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价表,此表在地标DBJ/T13-134-2011《市政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P121、122页。(表8.2.5、表8.3.1)
7、U盘
三、申报时间
开始时间:2021年12月9日,截止时间:2022年1月5日,请申报单位务必在截止日期前向市工程质协秘书处提交创优竣工相关资料进行资料校核,逾期不予受理。
四、协会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峰路12号爱警园2座1404单元
联系人:林小玲 联系电话:87602677
附件:1、创建福州市“榕城杯”优质工程竣工核查登记表(房建)
2、创建福州市“榕城杯”优质工程竣工核查登记表(市政)
福州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
二0二一年十二月七日